发布时间:2023-04-19 来源:网络
米乐M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预算报告以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与市场销售预计,按照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编制。
(四)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研究分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预计较去年同比增长10%-40%,实现净利润预计较去年同比增长15%-45%。
(三)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激励等方面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财务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特别注意。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2,24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一直专业从事数控磨削设备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客户提供精密磨削与智能制造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精密数控磨床和数控研磨抛光设备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为先导,致力于成为数控磨削设备及智能装备产业领域的引领者。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数控磨床、数控研磨抛光机和智能装备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能源电力、新材料、粉末冶金等行业领域。
公司数控磨床主要分为数控端面磨床(含双面磨床和单面磨床)、数控凸轮轴磨床、数控气门磨床、外圆磨床、复合磨床系列产品及其他磨床。
数控端面磨床中数控双端面磨床可对各种外形的金属、非金属薄型精密零件(如手机中框、玻璃、陶瓷、蓝宝石、轴承、活塞环、阀片等)上、下两平行端面同时磨削;数控单面磨床适用于金属零件及玻璃、蓝宝石、陶瓷、碳化硅等硬脆材料零件的单面高精度磨削减薄。数控凸轮轴磨床主要用于对汽车发动机、内燃机凸轮轴的凸轮轮廓进行精密磨削。数控气门磨床主要用于对气门盘外圆、锥面和盘平面倒角等外形面的磨削。外圆磨床可对蓝宝石、碳化硅等晶锭外圆磨削。复合磨床可对大型轴承、液压阀套、液压缸体、精密齿轮、阀门等具有高精度及表面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加工,可用于国内装备制造业、机械加工业、军工行业等多个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的磨床型号为YHM450C精密数控立式单面磨床、YHDM580B高精度立式双端面磨床、YHDM750A高精度数控立式双端面磨床等。
公司数控研磨抛光机主要分为数控单双面研磨抛光机、复杂型面抛光机及数控多工位抛光机等系列产品。
数控单双面研磨抛光机主要用于阀片、轴承、硬质合金等金属零件及玻璃、陶瓷、蓝宝石等非金属硬脆材料制作的薄片零件的单面或双面研磨和抛光。复杂型面抛光机,主要用于铝合金、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和玻璃、陶瓷、蓝宝石等非金属材料的多面成型抛光。数控多工位抛光机可对塑胶、铝合金、不锈钢、钛合金、锆合金、陶瓷、玻璃及各种复合材料进行打磨、抛光、拉丝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的数控研磨抛光机型号为YH2M8590数控多工位抛光机、YH2M8620双工位曲面抛光机、YH2M8519系列五轴数控多面磨削(抛光)机等。
公司智能装备主要分为自动化装备、冶金能源装备及工业机器人等三大模块,聚焦于机床产品自动化、输变电行业、能源冶金行业与工业机器人运用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数字化、网络化的智能制造技术综合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的智能装备产品为磨削加工自动化生产线及上下料系统、配电变压器数字化车间智能试验站和原、燃料取制样系统等。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3月29日总股本152,3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2022年5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2021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4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世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与会董事认线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2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22,836,6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审计收费标准,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股,回购价格为6.0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许世雄、许燕鸣、许亮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胡小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选文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以上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线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4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2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22,836,600.0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认真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相关业务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发展需求。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审计收费标准,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股。
郑本铭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推选李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因正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2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82.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267.44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9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2-30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03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8.32万元;2022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现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661.42万元(转出金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118.4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20.5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08.1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宇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智能”)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公司及宇环智能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及生产线升级扩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022年5月26日,公司已完成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1、专户2的销户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同时配套其他相关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开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